上述路段將對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規定通行、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等違法行為進行抓拍取證,并依法處罰。
上述11個路段的電子警察抓拍系統將于2017年2月28日正式啟用,并將重點對機動車違反交通標志標線、不系安全帶、違停、占用應急車道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確認執法。
重點對機動車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確認執法,抓拍限速值為60km/h,起拍值為80m/h,超過限速規定行車的,依法處罰。
上述路段將對機動車違反交通信號燈通行、違反禁止標線指示、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駕乘摩托車人員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駕駛載客汽車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